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交通速裁团队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2年6月11日晚,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黄通乡某路口时,与邓某无证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车后搭载周某)发生刮碰,致使三轮电动车侧翻,事故造成邓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邓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周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三方产生争议,死者邓某家属与徐某、周某就事故赔偿责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产生纠纷。
为了快速化解矛盾,金溪县法院联合黄通乡政府、县交警大队积极进行诉前调解,一方面,法官通过耐心的释法析理,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讲明当事人徐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周某和邓某家属进行情绪疏导。同时,与黄通乡政府、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共同拟定调解方案,确定赔偿数额。经过多方发力,徐某与邓某家属和周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成功调解。
近年来,金溪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诉前多元解纷,先后培育出“交通事故诉调速裁”、“特邀调解”等特色亮点工作,2019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381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90.25%,既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