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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抚州市法学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立法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8名法学专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就《条例》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等发表了个人的论证观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对条文的进一步修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市法学会组织的本次立法论证会很有必要、效果明显,切实感受到了法学界认识在立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感受到了市法学会在立法活动中的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