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江西省首部贿赂案件“排非”研究专著发行 抚州首轮巡察市环保局等6单位 发现问题线索209个 广昌法院受理全省首例制毒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广昌法院受理全省首例制毒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04月02日 11:44编辑:杨琳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广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导致生态环境污染而引发。

  据了解,针对制毒污染环境而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在江西尚属首例。

  检察机关诉称,2016年年底,被告陈某、万某等8人按照各自分工,在广昌县工业园区凯思德能源有限公司一处场地准备相关设备和材料,用于生产制作冰毒的原材料——“溴水”(又名“辣椒水”,学名溴代苯丙酮)。2017年3月13日进行设备调试,14日开始生产“溴水”。3月17日下午,广昌公安局查获了被告的制毒原料现场,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现场扣押的物品进行鉴定,鉴定生产出的溴代苯丙酮共计179.03公斤。另经广昌环保局认定,现场收缴的64.9121吨原料、配剂、废水、残渣均属于危险废物。

  检察机关同时指出,上述危险废物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长期存放凯思德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由于存放条件简陋,存放的这些危险废物会进一步挥发、流失和渗漏,造成对周边空气、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以及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另外,生产“溴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残渣通过排污管道或直接倾倒入厂房外废水池内,现场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臭味,污染严重,进入厂房的公安民警吸入污染空气后甚至引发中毒反应当场晕倒,并住院治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陈某、万某等8人非法利用化学物品生产制毒物品,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遂起诉要求8名被告依法及时处置场地内遗留的危险废物、消除危险。如未履行,则共同承担处置费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徐明)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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