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还能把钱追回来,你们还亲自给我送到店里来……”近日,超市老板吴某激动向宜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健和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连声道谢。这是我院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发生的又一起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鲜活事例。
日前,宜黄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健在审查办理欧某盗窃一案时,因被害人店内监控模糊,没有拍清欧某脸型,欧某便拒绝承认行窃事实。检察官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发现其右臀部所挂钥匙与其它监控录像吻合,最终确定欧某就是犯罪嫌疑人。该案经二次开庭审理,检察官对欧某作案时间、动机、作案方式和生活习惯进行细致还原,最终欧某心里防线崩塌,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在开庭审理后签字具结。
为及时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办案检察官联合公安侦查人员积极开展追赃工作,最终为吴某追回全部被盗款4060元。发还案款时,为了不影响被害人超市经营,使其尽量少跑路,5月7日,宜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健同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黄健一起登门及时将被盗款4060元送回吴某手中。
“小案子”彰显“大情怀”。只有认真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个个“小案”,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才能让人民群众获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近年来,宜黄县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坚持对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被害人的追赃挽损、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