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抚州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进检察听证改革,主动邀请第三方加入司法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为导向,切实将检察听证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各方面、全过程,不断丰富和完善适用范围,实现检察听证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
1月至3月,抚州市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等参加检察听证工作,组织检察听证40场次,涵盖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各环节、类型,通过检察听证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
领导带头,发挥“头雁”作用。2月9日,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就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救助方案。3月18日,因被救助人行动不便,金溪县检察院首次将听证会搬出检察院。
倒逼检察官办案更“走心”
为将每一场检察听证办成“检察开庭”,使“公平正义看得见”,抚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处于不同诉讼环节、不同特点案件及预设的工作目标、法律效果,突出案件审查听证重点,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重点审查听证逮捕必要性;对决定不起诉案件,重点审查听证不起诉理由;对控告及刑事申诉案件,重点审查听证刑事申诉案件复查情况。同时,加强考核管理,倒逼检察官增强检察听证意识,不断提高叙述案情、情节认定和释法说理能力,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