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按照该院制定的《关于开展公众安全感、扫黑除恶和法院满意度“三提升”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组织干警前往尖峰乡农贸市场与该乡镇司法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平安广昌法治建设纵深推进。
“我们这野猪多,老百姓自己捕猎野猪犯法吗”,一些老百姓面对普法人员问到。
“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猎野猪将涉嫌非法狩猎罪”。法院干警回答道。
在活动现场,广昌法院干警与乡镇司法所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关于广昌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公告》《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前来的群众讲解电信网络诈骗一些陷阱,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并结合身边的案例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知识,提升群众爱护环境、保护大自然的意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1余人次,极大地满足了当地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