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5日 14:53编辑:黄东平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政法英模评选活动的通知》(抚教整办〔2021〕24号)要求,抚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政法英模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经各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审核评议并报请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同意,推选出10名“抚州市政法英模”正式候选人。现对拟表彰的10名“抚州市政法英模”(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对上述公示对象,如需反映有关情况及意见的,请致电、来信。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1月29日
联系电话:0794-8276116 手机:1527944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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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附2:
抚州市政法英模人选简要事迹
1、邓 超,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科长。该同志从事维稳工作兢兢业业,成效显著,先后被评为2013-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度及2019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度及2020年度全市优秀公务员,获抚州市第二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2、龙志斌,抚州市公安局东临分局四级警长。自2011年从警以来,该同志长期战斗在刑侦一线,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强,作为主办侦查员侦办了市局“5.30”专案,参与侦办了市局“7.12”专案、高新分局“3.09”专案和“10.28”专案,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3、张 琨,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青莲山派出所所长。该同志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奉献践行到公安事业上,总结创新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控访工作方法。在专项行动中,优化警力配置,在各类专项行动中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0余人。特别是在涉毒案件中,成功抓获一批吸毒人员、侦破多起涉毒刑事案件,在2019—2021年连续三年“赣鄱百日缉毒”行动中成绩跻身全局前列,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4、王青华,南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经侦大队负责人。该同志积极投身公安事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参与侦办了市公安局“10.26”、“3.04”等多起涉黑涉恶专案,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所在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被南丰县委政法委评为“青年卫士”、“优秀政法干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法标兵”。
5、李宏华,广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该同志从警22年来,始终奋战在侦查破案一线,逐步成长为全市“破案能手”,他组织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达3600余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00多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十佳破案能手,入选全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人才库和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
6、刘长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扎根审判一线,以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朴情怀。2017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1月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
7、谌志卫,南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2020年1月、12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人民满意法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8月,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入选江西法院优秀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8、孙慧静,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该同志积极投身理论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如何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二等奖;撰写的《浅议经济犯罪案件相对不诉与行政机关反向衔接问题》获抚州市检察机关第十五届检察理论研讨年会论文二等奖。因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连续荣获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获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9、李 凯,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二级检察官。该同志从事刑事检察工作8年来,先后参与办理宜黄“7.12”专案等一系列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案件,其办理的“田某故意杀人案”被《江西检察》收录为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新法制报》、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等多家媒体报道、被确定为第一批“新时代检察故事汇”6个拍摄选题之一。获“全省公诉能手”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临川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员额检察官。
10、黄水辉,抚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该同志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富有成效,所监管教育帮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两类”人员教育帮扶质量明显提升。其任局长的原社区矫正管理局在2019年特赦工作中荣获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组织奖、创新突破奖等奖项;2019年荣获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个人曾荣获三等功3次;2020年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工作者,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表现突出个人,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