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崇仁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案件竞选管理人听证会,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推进。崇仁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透明的程序要求,对听证会进行了安排部署,该院破产案件合议庭、综合办公室主任及司法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并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2021年4月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崇仁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西银盟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平台发布竞选破产管理人公告,公告发布后得到6家管理人的积极响应,其中2家系会计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竞选。
会上,6家管理人分别阐述了自己的竞选方案和自身优势,竞选管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也对各管理人如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进行提问,选任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讨论后另行公布。
下一步,崇仁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履职破产审判职能,创新服务发展举措,通过破产清算和重整盘活僵尸企业闲置的厂房、设备、土地,推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