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11时许,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田中队民警在国道G238巡逻执勤,当行驶至水南村路段时,发现一辆满载树木半自卸货车在公路上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即要求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货车上树木层层叠堆,未采取任何固定措施,仅仅靠一根绑带捆住,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面对执勤交警,驾驶员陈某说出了自己的“苦衷”,不这样装货运费都不够,挣不了钱。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做出处理,要求其将木材进行转运,及时消除一起道路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经济利益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货车在公路因超载所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规守法,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