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与东乡区公安局联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双方围绕数据共享、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问题多次开展会谈,检警协作由此拉开新的帷幕。
近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东乡区公安局派驻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干警,针对个案和普遍性问题分别进行探讨,一方面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扫黄打非办移送的有关犯罪线索进行磋商,包括就移送案件的现有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及意见交流,以案件线索移送为切入点,落实检警协作配合;另一方面针对涉“两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和实际操作运用进行了充分沟通,检警双方对流水金额、支付结算等数额认定达成了共识。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会商制度,上述案件讨论充分实现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要求,严格落实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刑事诉讼机制要求,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的有效落实。
今后,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智慧,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争取支持、加强配合,与东乡区执法司法机关共同推动刑事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东乡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