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8时许,红星垦殖场社区干部急匆匆跑到东乡区公安局圩上桥派出所报警称:南山社区某基地放在路边的200根水泥杆不翼而飞。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5月16日14时许,两名男子分别驾驶三轮车分批将水泥杆运走。
民警通过走访摸排,找到了该两名男子(余某和江某)。两人告诉民警,两人运走的水泥杆均从于某处购买。于某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余某和江某,二人出于贪便宜的心理,没有向于某过问电线杆的来源。
民警依法传唤于某接受调查。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冒充物主,盗窃水泥杆并售卖的犯罪事实。经查,于某系电线杆囤放处路段的除草员,他发现马路两边的水泥杆放置多日无人使用,便产生了将水泥杆卖出赚钱的想法。恰逢其在一修理店内修车时,听见江某询问修理店老板是否知道哪里水泥杆卖,于某遂主动联系江某,谎称某基地路边的水泥杆系其所有,可以卖给江某。二人协商好以10元一根的价格进行销售,于某便带江某来到放置水泥杆的地点,在江某支付现金后让其搬走了水泥杆。后余某听说此事也找到于某买水泥杆,于某某非法获利1980元。
目前,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东乡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水泥杆和非法获利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