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仁公安快速破获两起盗窃案,依法行政处罚9名违法行为人。
5月17日,崇仁公安接到受害人陈先生报警称:5月15日凌晨其在某居民小区的保安室上班,凌晨4时许,陈先生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手机被盗。翌日,陈先生去补办电话卡后发现被盗窃的手机上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被盗刷,损失将近5500余元。接警后,民警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元某(男、江西崇仁人)、刘某某(男、江西崇仁人)、黄某(男、江西崇仁人)、陈某某(男、江西崇仁人)。
5月22日,元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上诉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元某等4人均被崇仁公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月24日21时许,崇仁公安接到受害人杨先生报警称:其家车库门锁被撬,车库内酒被盗,总价值约2万余元。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确定违法行为人占某某(男、江西崇仁人)、郭某某(男、江西崇仁人)、李某某(男、江西崇仁人)、黄某某(男、江西崇仁人)、祝某某(男、江西崇仁人)。
5月8日,占某某等5名违法行为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上诉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占某某等5人均被崇仁公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