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不仅有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更在执行过程中融入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缘起于一笔未归还的投资款。王某某因回收周某某投资资金不足,向其出具欠条后未能履约,故周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某仍未按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经我院强制执行,王某某仍有1万余元债务未清偿。
2025年12月,我院将王某某拘传至法院。沟通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其收入微薄,且家中亲人患病住院,经济压力巨大,确无全额履行能力。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其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耐心引导其正视义务;另一方面如实向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反馈情况,搭建沟通桥梁。
为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居中协调。周某某知晓王某某的现实窘境后,出于人道主义体谅,主动放弃部分款项。最终双方就剩余债务达成履行方案并当场结清,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我院执行工作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司法”相结合的一个缩影。我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