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不光是断了这个案子,更是保住了我们俩几十年的交情啊!”近日,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赵某专程来到南城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行政审判庭法官手中,锦旗上“耐心调解 真情化案”八个字,道出了这起行政争议圆满化解的关键。
某建筑公司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劳务转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又将其中铺设路沿石的工作交由周某完成,周某在前往施工现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某劳务公司认为其与周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遂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工伤认定的复议决定。某劳务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原告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赵某与第三人周某是多年的好友,本案看似是普通的行政争议,但纠纷的背后是情谊与金钱对人性的考验。若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不仅纠纷难以实质性化解,还会使这对老朋友关系彻底破裂。为此,承办法官没有选择“坐堂”办案,而是主动作为,驱车百里前往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既讲透法理---阐明认定工伤的法律规定与后果,使当事人认清是非;更融通情理--引导双方回顾情谊,体谅彼此的实际困难。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情感疏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某劳务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行政审判裁决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化解的是人民群众的心结,从“判决”到“调解”,需要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主动作为的担当。本案的实质性化解,体现了南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到最佳平衡点,力争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