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1月12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走进东乡区荆公小学,在国旗下开展了一场预防校园欺凌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国旗下,红星人民法庭庭长赵尔雅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同学们阐释了“身体健康权”的法律内涵,明确指出任何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约束,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基本认知,从源头减少校园矛盾纠纷的发生。
结合校园生活实际,法庭干警向同学们分享了守护权益、尊重他人的三个“小妙招”:一是做“友善小天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为行为准则,与同伴相处宽容温和,用理性方式化解矛盾,坚决不做恃强凌弱的 “小霸王”,从自身杜绝欺凌行为滋生;二是做“勇敢小卫士”,将“法治”作为自我保护的坚实盾牌,学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欺凌时懂得及时向老师、家长或法治副校长求助,实现矛盾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做“文明小标兵”,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践行文明规范,通过主动问好、爱护公物、谦让包容等细节,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氛围,从环境层面筑牢预防校园欺凌的防线。
宣讲尾声,法庭干警带领全体同学在国旗下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既是同学们对远离校园欺凌的郑重承诺,也是法治副校长践行枫桥式法庭创建要求,播撒法治种子、培育文明新风的生动实践。
赵庭长还走进班级课堂,向同学们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零距离”法治宣讲。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实际切入“以案释法”并现场答疑解惑,引导同学们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红星法庭将持续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宣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健全校园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用司法温度和法治力量守护每一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