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机凭借灵活机动、操作便捷等优势,在航拍、物流、农业、应急救援等领域大放异彩。然而,伴随保有量激增,“黑飞”“乱飞”现象频发,未经审批闯入禁飞区、超高超距飞行等行为,严重威胁民航安全、国家秘密和公共秩序。为筑牢低空安全防线,7月13日,南城警方依法对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辖区内首张针对“黑飞”行为的罚单。
案件回顾
当日,南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摸排,发现辖区内有无人机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进入管制空域执行飞行任务。民警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景某,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案。经查,景某在未取得任何空域使用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操控无人机升空,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到案后,景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态度配合。依据该条例,南城公安依法对景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办结,景某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严守法规。
警方郑重提示
守法飞行是底线,安全责任重于山,每一位无人机飞手都应牢记“先合规、后起飞”,切勿心存侥幸。现就飞行管理重点要求重申如下:
实名登记,缺一不可。所有民用无人机(含微型、轻型、小型等类型)均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粘贴专属登记标识。未登记、未标识的无人机,一律不得升空。
合规申请,先批后飞。凡涉及以下情形之一,必须提前通过UOM平台提交空域使用申请,取得明确批准后方可飞行:进入划设的管制空域(包括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重要目标上空等);飞行真高超过120米;从事商业性飞行(如航拍收费、配送、测绘等);实施超视距运行(即无人机超出操控员直接可视范围)。
严守红线,禁飞区域绝不触碰。严禁任何形式的“破解”行为——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篡改无人机内置的限高、电子围栏等安全配置;严禁在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涉密单位、党政机关、大型群众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商圈等禁飞区域内起降或穿越飞行。对故意规避监管、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低空经济蓬勃发展,但安全秩序不容“擦边”。南城公安呼吁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从业者自觉学法守法,主动完成登记与申请,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未来,警方将持续强化巡查打击力度,对“黑飞”行为保持“零容忍”,以法治之力护航低空飞行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