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查,决定对艾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5月31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宜黄县凤冈镇河东村村委会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嫌疑人艾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多年邻居大打出手?都是树的错?
艾某与郑某、吴某系宜黄县凤冈镇河东村的邻居。2021年2月的一天,吴某在家旁边的空地上种了一棵枣树,郑某的妻子认为枣树离她家太近,长大后会影响采光,便把枣树拔走,吴某与郑某因此发生争吵。艾某上前劝说不成,反而火上浇油,与郑某一家扭打了起来。俗话说“打架无好手”,艾某一时下重手把郑某打成了轻伤。
释法说理解心结,化解矛盾促和谐
案件移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郑某余怒未消,表示不愿谅解。案件承办检察官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为民办实事的原则,耐心释法说理,并邀请乡镇、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共同对郑某做思想工作,郑某最终放下了心里的怨气;同时,检察官对艾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普法教育,使艾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
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认为艾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有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从宽出发的情节,且有悔罪表现,案件承办检察官最终决定对艾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5月31日,在承办检察官主持的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仪式上,艾某正式向郑某作出真诚的道歉,两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艾某、郑某两人表示,通过这次教训,深知法律底线不可碰触,并说道:“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引以为鉴,多学法律知识,遇事冷静,不要因一时冲动犯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