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财产刑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正义。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县人民法院,对财产刑执行开展日常监督活动。对法院单处或并处罚金刑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掌握法院罚金刑执行总体情况和基本底数。
对罚金刑已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检察罚金执行程序、上缴国库等情况;对罚金刑未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调取案件卷宗、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取款信息、经济收入状况、履行能力等情况,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罚金的能力。
在本次检察活动中,发现有两起被判处罚金的财产刑案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法院却未及时执行,存在执行不当的情形。故对人民法院这两起财产刑案件执行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罚金刑执行整体推进,现该两起案件都已执行到位。
近年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档案。与南丰县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确保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