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张某将一面锦旗交至黎川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悉,张某与其儿子潘某系黎川县某村村民,该村因被政府征地获得补偿款。但在分配过程中,该村小组未向二人分配。经法院审理,判决该村小组向二人支付补偿款9.6万余元,因该村小组未按判决履行,张某、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张某家庭生活困难又需独自抚养潘某,执行法官为二人申请司法救助,解决了张某的燃眉之急。
2021年以来,黎川县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通过积极争取本级、市级和最高院执行保险救助方式,共向1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53.67万元。其中,涉及劳动争议案件5件、侵权责任案件5件、抚养费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2.67万元,占全部司法救助金的79.5%。
下一步工作中,黎川县法院将继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 “惠民暖心”集中执行活动,聚焦影响群众幸福感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司法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