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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野生动物,乐安检察在行动

    2022年01月27日 17:26编辑:黄东平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破生态平衡,还会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近年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021年11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履职中发现,虽然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乐安县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通告》规定了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并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和方法、禁猎对象、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但该公告发布后,县域范围内部分乡镇辖区内还是发生了多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国家利益遭受了损害。

      针对以上情况,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野生动物资源系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实地走访和全面调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就相关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要求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乐安县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通告》的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现象的发生。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此高度重视,在辖区内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村组进行全方位宣传普法,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辖区内市场、餐饮经营户80余家进行重点排查和全面备案,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1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日常宣传和常态化监管工作,用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接下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和范围,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乐安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