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一男子驾驶机动车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为躲避交警部门检查,逃跑时竟将现场执勤的辅警碰伤,等待该男子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2月15日19时许,资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新农贸市场路段设卡检查来往车辆。邱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途经该路口时,因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为躲避交警部门检查,便立即掉头逃窜,却将上前制止的辅警碰倒在地,造成辅警手关节等处受伤。经鉴定,该辅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资溪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督察长熊迎春同志立即责成刑警大队侦办此案,督察部门也随即启动维权机制,跟踪督办。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长黄河同志带领督察民警看望了带伤仍坚持执勤的辅警,并送上慰问金。
2月28日,在办案单位的努力下,嫌疑人邱某主动到资溪县公安局投案。蔑视公安执法权威,逃避民警检查,碰伤执勤辅警,邱某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目前,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资溪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