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联合乡镇、社区、乡村振兴等部门探索开展救助回访工作,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效衔接社会救助,改善被救助人生活处境,确保帮扶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到位。
齐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齐某某是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地区国家司法救助案的被救助人,考虑到齐某某继续救治等情况,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调查、主动收集资料、主动救助”的原则,第一时间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优先申请拨付和发放救助金。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我院检察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线上回访,详细询问被救助人身体康复、家庭生产生活情况。
经了解,因为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给因案件陷于困境的整个家庭点燃了一缕光亮,曾经瘫痪在床的被救助人,通过使用救助金进行康复治理,目前被救助人已逐步调整好心理状态,生活达到完全自理,家庭生活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同时为回报社会,还主动到社区中参与义工活动,继续传递正能量。
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感谢检察官还一直挂念着我们,救助金发下来之后,我马上用来修缮被烧毁的房顶,感谢检察院,感谢党和国家!”
周某某是一起放火案的被害人,其家房顶及房屋内部分物品被烧毁后,因家庭困难,无能力进行修缮,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此次承办检察官“面对面”上门回访,了解被救助对象目前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健康就医、务工就业等情况,帮助解决新困难,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努力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温度,厚植为民情怀,体现责任担当。定期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考察、评估被救助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是否有效解决,相关社会救助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家庭生活条件是否已明显改善,促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合力帮扶持续跟进,是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求极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更好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赢得民心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