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黎川县法院发出全市首份破产案件《预罚款通知书》,责令破产企业的股东限期移交其管理的破产企业印章和财务账册,并告知逾期移交将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的法律后果。
2022年5月31日,黎川县法院向破产企业的股东某建筑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将破产企业的印章和财务账册移交给管理人。某建筑公司收到通知后,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移交印章和财务账册,且经法院和管理人多次催促后,仍拒绝移交。
黎川县法院认为,某建筑公司拒不移交印章和财务账册的行为,妨碍了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为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确保后续工作有序进行,及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先行发出《预罚款通知书》更为妥善合理。
下一步,黎川县法院将根据某建筑公司履行义务的情况,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破产案件快速高效审结,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