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某金店迎来一位神秘客人,不问价格、不问款式,豪刷几十万购黄金,“土豪”顾客背后的藏着真相竟是帮犯罪分子洗钱……
2023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梅某某在抚州市临川区一小区内碰到之前的赌友“阿文”(身份不明),“阿文”当晚请梅某某吃夜宵的时候对其说,“阿文”的岳母过几天过生日,要购买好多黄金,想找梅某某帮其购买黄金,并承诺每购买一万元黄金会给予梅某某100元好处费。梅某某听说有这好事当即就答应了,“阿文”当晚给了一部黑色苹果手机给梅某某,手机号码系国外号码,并告诉梅某某过几天有人会通过苹果的WhatsAPP音频联系其送银行卡给梅某某购买黄金。
豪刷三十五万购黄金
2023年3月29日,上线“阿文”通过苹果手机联系梅某某告知其有人会送银行卡给其,让梅某某前往抚州市阳光城小区门口等。后一陌生男子将银行卡交给梅某某,并嘱咐等电话再去购买黄金。梅某某心生怀疑,觉得有猫腻,但又想赚这笔钱,就找来了两名赌友梁某某、全某某来帮其购买黄金,并承诺到时会分好处费给两人。三人商议由全某某前往金店购买黄金,梁某某负责看着全某某防止其携黄金逃跑,梅某某在车内等并负责放风。上线通知银行卡内钱到账后,全某某拿着银行卡前往抚州市临川区田缘广场金店一条街的多家金店购买黄金合计二十四万元。同样的方式,三人分别在2023年4月1日、4月2日前往该地购买黄金合计十一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3年4月3日,全某某再次前往该地一金店购买黄金时,因之前在刷卡导致该店银行账户钱被冻结,店主产生了怀疑遂报警,公安机关将全某某当场抓获。梅某某于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抓获,梁某某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梅某某、梁某、全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转账资金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套现,三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