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既有“世界桔都”之称,也有“南丰甲鱼甲天下”的美誉,对涉及南丰县特色农产品的案件,县法院高度重视。近日法院干警远赴3310公里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成功出清一起涉及南丰蜜桔买卖终本案件。
“拖欠的买卖款终于到账了!”收到欠款的那一刻,朱先生的心终于落了地,不由地感叹道:“多亏法院不畏艰辛,横跨半个中国,为我们这些做蜜桔出口生意人要回欠款,我们这些做蜜桔生意的小贩真的不容易。”
2020年在外地做蜜桔出口生意的原告朱某与被告赵某、朱某某在北京新发地水果买卖市场认识,1月开始被告陆续向原告赊购南丰蜜桔、马水桔、砂糖桔、沃柑等,二被告欠货款共计229077元,陆续给付110000元,剩余119077元迟迟未给付,为此原告多次要求支付货款未果,2021年起诉至南丰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朱某在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剩余欠款,二被告未履行,遂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2年进入执行后,赵某、朱某某拒接法院电话、拒绝报告财产,后执行法官在115000元范围内查封了赵某位于黑龙江的房产,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居无定所,2022年底又正值新冠疫情爆发期间,查封的房产不动产一时无法处理,经申请人同意暂时不处理查封房产,终结本次执行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疫情过后在进行处置。
2024年朱某申请恢复执行,并通过近期开展的“多元治理、终本出清”活动为抓手,经公安通过快递单号、酒店入住分析得出赵某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出没,经知情人士告知,被执行人赵某、朱某某在呼伦贝尔经营水果批发生意。
7月23日,执行干警从南丰奔赴蒙古呼伦贝尔,历经十个小时乘坐飞机到达内蒙古海拉尔区,四名执行干警迅速根据赵某经营批发水果的需要起早的习惯,于7月24日早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赵某,将被执行人带到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执行局。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通过“道律云会议”主持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希望分期支付,经查被执行人微信有大量流水,且接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没如实报告财产,当场便送达拘留决定并告知涉嫌拒执,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全部履行案款,调解期间,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全程提供人员、场地、警务保障、设备支持,在两省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完美的结果。
本次的异地执行,充分彰显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念,为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实践支撑、展现了整体联动取得的效果。南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多元治理、终本出清”执行联动机制,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切实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着手,破解执行难题,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