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掌握2024年度我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10月21至25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依法治县办抽调各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全县12个乡镇和18家县直单位法治督察工作。
各督察组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和“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抚州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两平台”运行情况、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落实情况、“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7各方面开展督察。
各被督察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法治督察工作,充分认识法治督察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督察重点内容,逐项梳理法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客观、准确地提供督察台账资料,为圆满完成法治督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各督察组进行现场反馈并汇总通报,督促被督察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落地落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县将扩大法治督察的覆盖面,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法治督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换为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护航我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