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督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推动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实落地。11月4日至11月8日,县委依法治县办深入部分乡镇、部分县直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察。
此次专项督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评查案卷等形式进行。实地督察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成情况、“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及落实情况、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落实情况、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依法治市开展法治督查问题整改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等。
总体来看,各单位均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部分执法单位培训不够扎实、“首违”“轻违”免罚清单有待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后续归档整理不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布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着力健全推进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面发挥法治督察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压力传导器”作用,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