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近年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尤其是2024年以来,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发挥司法救助“纾困解难”职能,多维度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多元高效的帮扶济困新格局。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件4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74.23万元。
“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家渡过难关。”2024年7月30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到救助申请人86岁的万某香家中走访慰问,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今年6月14日,万某香的儿媳刘某兰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肇事方无力赔偿。刘某兰的丈夫智力残疾,这起事故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深深的困境,生活变得异常艰难。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被害人亲属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移送至控申部门审查办理。控申部门审查后认为刘某兰亲属3人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8月23日,为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60264.64元。
2024年以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行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的“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模型”,输入数据56024条,生成线索67条,筛出1条有效线索。2023年8月,未成年人小陈因交通肇事案造成重伤二级,精神伤残十级,脑组织切除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之后休学在家,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依法审查后,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小陈及其母亲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2731.56元,从受理到发放救助金时长仅7天。
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机制,主动搭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制度框架,实现司法救助“生存照顾”功能与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的有效衔接,推动司法救助从“独唱”转变为“合唱”、从一次性救助金发放的“输血”转变为多部门联动的“造血”,以多元救助共同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2024年,联合临川区关工委将10名未成年司法救助申请人纳入“临川区关工委2024年一对一帮扶帮教贫困青少年”名单,让救助效用缓释于孩子“今后的人生”。
为了有效提升司法救助力度,破解基层检察院救助资金紧张难题,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于特别困难的,探索上下级联合救助,增加救助金额。今年6月,被救助人杨某等四人拿到了75330.8元救助金。2013年9月,12岁的小妮和11岁的小俊的妈妈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死亡,之后与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案件发生后,也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该案由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联合救助,有效缓解了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一体化制度优势,共办理联合救助案件9件9人,上级院发放救助金13.41万元。
今后,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应救尽救”理念落实落地,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暖心工程”来抓,依法高效审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法治“力度”提升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