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抚州中院民一庭联合市妇联、临川区妇联、唱凯镇人民政府在唱凯镇联合开展了“与法同行 护未成长”巡回审判宣传宣讲走基层活动。唱凯镇各村妇联主席、妇女“法律明白人”、妇女群众代表、村民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始。此次巡回审判的是一起抚养费纠纷,男方因车祸离世,两个未满10岁的小孩在该起事故中死里逃生。后小孩的爷爷奶奶因小孩抚养费、医疗费等问题与儿媳产生矛盾。小孩的爷爷奶奶起诉儿媳至法院,要求儿媳支付两小孩的抚养费。一审判决后,儿媳不服上诉至抚州中院。
同时,该案一审判决后,爷爷奶奶又起诉儿媳至景德镇珠山区法院,要求变更小孩的监护权。
至此,双方已经在诉两起纠纷,将来可能还要就男方的保险赔偿款分割、男方的遗产分割、男方的债务分担等引发诸多争议,为了妥善解决该家庭多起纷争,抚州中院民一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与妇联、当地政府联动化解该纠纷。该案庭审后,主审法官周超与合议庭成员、市妇联工作人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联合调解,双方亲属也积极参与调解。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保险赔偿款的分割、男方的遗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等一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共同决定小孩由爷爷奶奶抚养,男方的房产归小孩所有,儿媳分得20余万元的保险赔偿款等协议。
同时,抚州中院与景德镇珠山区法院取得联系,双方联动化解了小孩的监护权问题,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监护权依法变更给爷爷奶奶,监护权案件也得以顺利解决。
最终,该家庭历时两年之久的多起纠纷一一化解,小孩也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在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同时,抚州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以此次巡回审判案件为切入点,向在场群众开展了“与法同行 护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讲,就本案涉及的监护权、抚养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与未成人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在场群众表示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