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广昌县人民法院、广昌县公安局紧密联动,成功执结一起跨区域交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4000元欠款,剩余1.3万元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以“法院+公安”协同模式高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谢某与饶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抚州中院《关于开展执行局长包案集中交叉执行专项行动方案》,由广昌县人民法院交叉移送至南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南丰法院执行团队经全面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谢某可供执行财产,赴其户籍地广昌县答田村委会调查时,村委干部反映谢某长期外出、行踪飘忽。为突破 “找人难、查控难” 瓶颈,南丰法院向广昌法院、广昌县公安局及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发出联动执行函,构建跨区域协作网络。
6月17日20时,南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广昌公安线索反馈,立即组织法警赶赴广昌县拘传被执行人。抵达谢某住所后,其妻子谎称谢某在外打工,执行干警依法出具搜查令,于衣柜内查获藏匿的谢某。针对其妻子隐瞒事实的行为,执行干警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在广昌县人民法院,谢某坦言 “因生意亏损暂无力全额偿还”,主动提出分期履行方案。经执行干警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谢某当场支付4000元,剩余1.3万元分阶段付清,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交叉执行机制是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有力抓手。今后,南丰法院将深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与公安机关、村委会保持常态化查人找物机制,用足用好失信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