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新路径,协同建立“司法+碳汇”新机制,市法院联合市政协、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中心共同召开2025年抚州市全国生态日“法护青山·碳惠未来”座谈会。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魏志中,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李建光,市法院副院长曾莉参加座谈。
抚州中院以“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出台背景为出发点,详细介绍了该机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深刻阐述了将“司法+碳汇”引入刑事和民事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对实现生态环境修复与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意义,并对《关于在涉生态环境刑(民)事案件生态修复中适用“司法+碳汇”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草案进行解读。
各部门立足抚州市情,围绕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准确适用法律,推动“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就制定《关于在涉生态环境刑(民)事案件生态修复中适用“司法+碳汇”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为更好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向。
下一步,抚州中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落地见效,在可适用替代性修复的案件中,引导当事人通过购买碳汇修复生态,挖掘、培育认购碳汇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性裁判,打造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