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金溪县法院对桥法庭收到了当事人汪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之上“高效办案践初心,文明服务显温度”十个烫金大字熠熠生辉,字里行间都透露出汪某对法院干警工作的高度认可。
2014年,汪某与李某口头协议,约定由汪某为李某挖山植树造林,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后因李某与山林承包村庄产生纠纷,不仅自身款项未能结清,也拖欠汪某部分劳务款。十余年间,汪某多次催讨,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汪某于2025年6月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阶段,被告李某否认欠款事实,主张实际欠款人应为他人,案件推进遇阻。开庭后,承办法官结合汪某提供的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记录中李某承认欠款但未明确金额),初步认定欠款事实成立。为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通过多次与双方沟通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李某同意支付7万元欠款,并在签订调解协议时一次性付清。收到款项的汪某,对法庭法官及其他干警再三致谢。
下一步,金溪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厚植司法为民情怀,以扎实的审判职能,用心用情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