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10月11日,崇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永明到许坊乡许坊村大斜组林地开展“林长制”巡山护林工作。
钱永明实地查看、了解当地森林资源及生态保护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护林员队伍建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的汇报。他强调,要把“林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要压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日常巡查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要织密风险防线,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强化火源管控,整合人工巡护与智能监测力量做好监测预警。三是要强化法治保障,以法治宣传强意识,以司法手段强震慑,对涉林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公正司法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下一步,崇仁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生态保护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