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金溪县科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宣讲大会在县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三楼报告厅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秋平出席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熊迎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乐开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前进、县司法局局长龚胜辉出席大会并作宣讲报告。各乡镇(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县本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省驻县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共计 570 多人出席会议。
会上,熊迎春同志重点讲解“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等;潘前进同志重点讲解《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乐开华同志重点讲解《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龚胜辉同志重点讲解《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邵秋平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此次大会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宣讲、公开承诺,切实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提升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在全县领导干部中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推动法治金溪建设走深走实。
邵秋平强调:要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司法人员的“护身符”,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意义重大。全体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守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坚决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邵秋平指出:要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各乡镇(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干部特别是广大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思想,严格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全面了解“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增强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执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邵秋平要求:要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握政策、守住底线,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与法治政府创建行动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法治金溪建设。要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和社会支持度,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让广大干部群众“遇事找法”养成习惯,营造各界监督、自觉遵守、共促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