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雇佣未成年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仔细查看进入人员登记台账,了解掌握运营负责人运营情况、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和消费者年龄等。
检查中发现,少数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识,个别KTV包厢被发现存在未成年人聚集和家长带儿童进入娱乐场所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娱乐场所违规经营问题,联合检查组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其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感,依法依规经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还现场向家长宣传普及新修订并已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不带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自“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为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