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溪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开展2021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11月10日,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了解被评议人履职情况。这也是该县首次对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斌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德龙等参加会议。
在座谈会上,评议对象围绕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向评议小组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小组询问。随后评议小组分别听取了县检察院党组及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意见。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德龙在发表对评议对象意见后,代表院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表示欢迎,并指出,县检察院认真接受县人大监督,主动配合履职评议工作,将履职评议结果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及干部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斌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贯彻全过程民主的重要形式,是落实人大监督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今后还在全面推行对员额法官及检察官履职评议,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准备,做好履职报告和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