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由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组成,主要承担我院刑事检察业务的办理职责,现有党员18名,预备党员1名。在院党组领导和党总支的指导下,第三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党支部”为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创新“党建+”模式,构建起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以党建带队建,促进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提升的党建新格局。
检徽胸前立,党旗分外红
一、强认识,明目标。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以争创“模范党支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建政治引领,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与检察业务目标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促使支部全体党员牢记初心、砥砺前行的职责使命,将“模范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支部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干警、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民生的坚强堡垒。
二、强理论,重学习。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召开支部大会、参观革命先烈故居、诵读红色家书等形式交流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引导支部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重引领,促成效。一是团结协作、争优创先。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支部工作规范有序。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制度。一丝不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推进有力。三是党员主体地位突出。党员干警主动承担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投身基层治理和疫情防控,形成了良好氛围。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公诉能手”、全区“新时代赣鄱先锋”、全区“劳动模范”等优秀党员。党员干警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综合治理、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障民生民利。五是作风建设成效好。深化廉洁自律,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约谈,形成自省自律自廉的良好风气、清清爽爽的政治氛围、严格依法办案的工作环境。
党建引领+业务融合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20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71件1695人,提起公诉1645件 2380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603件851人、提起公诉628件930人,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
二是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履行刑事监督职责,2020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 件、撤案9件;依法纠正漏捕19人、漏诉1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均被采纳。
三是检爱同行,牢筑未成年人法治“防火墙”。2020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53件225人,批准逮捕105件152人,不批准逮捕48件7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3件287人,起诉157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86人。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铸就绿水蓝天。2020年以来,受理破坏环境类审查逮捕案件33件41人,批准逮捕25件31人,审查起诉 62件92人,提起公诉59件78人。
加强党建引领,切实提高支部刑事检察人员的业务和政治觉悟,强化刑事检察人员履职尽职意识,实现每起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倡导党员检察官积极参与,通过“传帮带”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模范党员的力量带领支部争先创优,营造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