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力度,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6月2日上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公安局、与抚州市民政局一行7人深入广昌县人民法院调研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俐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姜益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李海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干部姜黎明等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公安、县法院、县妇联、县民政等有关代表同志及村委会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广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永泉向联合调研组介绍了广昌县人民法院今年的工作概况,对该院“党建+妈妈法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深入推进《反家庭暴力法》的正确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形成原因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姜益民表示,法院应切实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并通过加大宣传等方式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积极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搭建联动工作平台,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共同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会后,与会人员还前往旴江镇大塘村进行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