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工作实际,聚焦民生民利,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
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修订《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及办理工作办法》,做好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承办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对重复信访、久访不结的,积极适用部门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方法,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今年4月以来,共处理群众各类信访13件,其中接待涉非公经济信访1件,清理化解重复信访积案1件。
构建检律协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及时研究解决律师代表反馈的问题,制定《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规定》,提出15条措施,细化检察环节律师阅卷、办案程序告知、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开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绿色通道”,设置律师会谈室、阅卷室,全方位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今年4月以来,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3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13次,办案程序告知10次。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提升司法救助成效
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的规定》,要求在受理案件、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办案检察官发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对因案件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等困难群体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予以优先办理。加强与教育、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扶贫移民、民政、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建立工作协作绿色通道,延伸社会救助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救助方式。今年4月以来,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其中: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1件。
完善听证模式,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制定《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听证程序和方式,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聚焦社会影响大、老百姓关心关注、矛盾争议突出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主动开展听证工作。今年4月以来,共召开听证会5次,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听证1次、拟不批捕案件听证1次,公益诉讼案件听证1次,拟提供司法救助案件听证2次,有力地促进了案件审查办理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