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金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溪水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邀请金溪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德龙、员额检察官孙健列席会议,就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讨论,主动接受检察监督。
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合议庭意见等方面进行汇报,县检察院充分发表了检察建议,审委会委员就案件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讨论,并进行了表决。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金溪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审判监督常态化的有效举措, 保障了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通过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学习交流互动,强化工作衔接配合,共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