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东乡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重点对在实施矫正中被给予了训诫、警告和不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珍惜矫正机会,开启人生新篇》为主题的集中警示性教育。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胜旺同志出席并讲话,区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室负责人乐慧倩、派驻民警、各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剑波主持。
会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通报了3起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典型案例;派驻民警对监所服刑和社区矫正的实质区别进行了详细讲解;区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室负责人乐慧倩围绕社区矫正的意义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中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警示性教育。
熊胜旺同志指出,今天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性教育大会,目的就是警醒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矫正态度,正确认识自己目前的身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熊胜旺同志强调,一是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要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对发现的问题要实施“零容忍”。二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的法律严肃性,严格遵守好各类监管规定,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再以身试法,要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三是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下步,要充分利用集中执法点验等时机搞好警示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