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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小云:大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江西实践

    2022年09月29日 12:48编辑:抚州小编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江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罗小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智慧结晶,内嵌丰富珍贵的红色法治基因,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红色传统、真理力量。江西是革命老区,是“中国革命摇篮”“人民军队摇篮”“共和国摇篮”和“工人运动策源地”,也是红色法制建设的发祥地。江西要不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在大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示范、勇争先,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源源不断汲取智慧和营养,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生动法治实践。

      

    深刻认识和把握红色法制建设的丰富内涵重要作用和时代意义

      红色法制建设在血与火的革命战争淬炼中萌芽发展壮大,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中逐步成熟定型,成为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主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起源与基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从百年党史、红色法制中追根溯源,深入解读蕴含其中的红色基因密码,传承发掘好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红色法制探索具有丰富内涵。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诞生初期便认识到法制革命也是革命斗争重要内容和任务。通过武装斗争彻底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革命根据地和工农民主专政政权所在地,立足实际,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革命利益的需要,学习借鉴苏联法制建设有益经验,逐步探索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红色法制体系。

      大革命时期红色法制燃起星星之火。1922年5月1日至6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八小时工作制》《罢工援助》等多项决议案;同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劳动立法运动,提出要求当局通过《劳动立法大纲》;1925年6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动了省港大罢工,制定了《省港罢工委员会组织法》《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组织法》等一系列革命法规,设立了纠察队军法处、会审处、特别法庭等司法机构,初步建立了陪审员、公开审判、上诉、案件复核等司法制度。这些议案、法规和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工人运动方面的法制主张。

      土地革命时期红色法制春芽破土。1928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制定颁布了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红四军制定颁布了《兴国县土地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临时中央政府制定颁布了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随后几年陆续制定颁布了刑法、民法、婚姻法等120余部法律法规,建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央工农检察部、最高法庭(院)、司法人民委员部等政法工作部门。除中央苏区外,全国其他12个苏区也分别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文件,建立了政治保卫分局、工农检察部、裁判部、劳动感化院等司法机构,形成了初具规模带有鲜明阶级性和革命性特征的法律体系、较为系统的政法组织体系和司法工作队伍。红色苏区法制成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源头。

      抗日战争时期红色法制夯基筑垒。党成立陕甘宁边区政府,继承发扬苏区传统,适应新的革命形势,制定颁布一批法令、条例、办法、章程,推动边区法制建设工作经常化、正规化。1937年8月,“洛川会议”讨论制定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减租减息”原则;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先后制定了《减租减息条例》;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正式颁布,规定中国共产党与各党派、群众团体按照“三三制”组织抗日民主政权,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抗日战争与民主制度结合起来。这一时期,在立法上更加注重“民主性”“广泛性”和“平等性”,在司法上涌现出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解放战争时期红色法制架起四梁八柱。解放战争时期,法制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把抗战期间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新土地政策;1947年9月,全国土地会议上制定了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开启了从根本上摧毁中国封建制度根基的社会大变革;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制定颁布了以《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为代表的200多项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为新中国法律体系构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红色法制建设具有重大作用。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进行的红色法制探索实践,不仅确保了当时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在和未来。

      为红色革命政权的巩固发展提供了有力武器。革命根据地通过建立完善法制体系、创建法制队伍、开展法制实践活动,有力惩治反革命分子,打击横霸乡里恶势力,肃清革命队伍中的坏分子,扫除革命道路上的隐患障碍,反映了工农群众的愿望和利益,保护了工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了红色法制的权威,对于保卫和巩固新生的工农民主政权、维护社会秩序、推动革命根据地发展等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人民民主法制的创建开启了崭新纪元。革命根据地时期法制建设彻底摒弃旧的剥削阶级和国民党法统,建立源自工农群众、为工农群众服务的新型法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并实际参与法律、法令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工作。在立法中,尊重工农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其意见呼声,成为立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执法中,坚持群众路线,把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得到积极拥护和配合。在司法中,广泛发动工农群众参与检举揭发,开展民主监督,为司法工作提供坚强的民心基础和力量保证。

      为系统完备的法制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党领导人民在创建的革命根据地、边区和解放区,先后制定实施一大批涉及政权建设的法律法规、政令训令,门类齐全,体量巨大。遗存的文献和相关联的文物、史迹、故事,承载着我们党实行人民民主法制的艰辛探索和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积累的经验教训,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成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历史渊源。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前行积累了宝贵经验。尽管红色法制还处于初创阶段,但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广大根据地,探索制定出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人民利益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这些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对于加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认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意义。

      (三)红色法治基因具有时代传承价值。历史证明,红色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不仅永远不会过时,而且将随着时代的发展焕发新的光辉。从本质上说,红色法治基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在“十一个坚持”中,很多方面可以鲜明看到红色法治的基因延绵和精神血脉的传承发展,辨识出一条从新民主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制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由草创到完善定型的红线,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红色引擎,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具有极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这是历史和现实得出的真理性结论和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党的领导都是“魂”,起着统领性、决定性作用。回顾苏区、边区、解放区法制建设,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准确把握复杂革命斗争形势的变化发展和群众的法制需求,实事求是地制定出符合根据地实际、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制度,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方式付诸实践,取得成效。这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最基本、最可贵的经验。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只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人民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夺取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切为了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既是根本出发点,也是最终落脚点。革命根据地之所以能生存发展、缔结军民鱼水情,关键得益于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赢得全心拥护、支持和参与。在法律制定上关注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通过宪法性文件确立人民民主制度,保证各项民主权利;颁布《土地法》《婚姻法》《劳动法》使工农群众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翻身做主人。在法制宣传上注重群众的法律意识培养。《红色中华》报自创刊起,就把推动群众“了解苏维埃国家的政策、法律、命令,及一切决议”作为重要任务,开设了《临时中央政府文告》《法令的解释》等法制栏目。这种“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法治工作路线和“专门力量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法治实践构成了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最显著、最鲜活的特色与范例。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坚定站稳人民立场,一以贯之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根本追求,以良法善治体现、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科学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法宝。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科学真理与具体实际深度结合都是最可珍视的真谛。红色法制实践发展过程,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及其法治建设密切结合的过程。苏区时期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抗日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的确立和减租减息的政策运用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废除国民党一切反动法律等,都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下的法制建设成功实践,是党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目标进行的伟大创造。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既注重普遍性、引领性,又突出特殊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绝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法律制度得以顺利实行和自觉遵守的标尺和镜鉴。于都县苏维埃主席熊仙璧贪污渎职案、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大队长黄克功逼婚杀人案等办理结果都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释放了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的强烈信号。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反对和惩治一切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和不公,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领域腐败,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激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的强大精神动能 着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江西探索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党的每一段革命历史,都是一部生动教材,都是党的宝贵财富。革命传统、红色基因是江西最鲜明的政治底色,最显著的政治优势,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富矿,我们要倍加珍视、倍加努力。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历史经验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是一个内涵深邃、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闪烁着跨越时空的红色法制历史之光。江西政法身处红色圣地,要带头把红色传家宝传承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好,将其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西的成功实践

      建设平安中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与红色法制建设为了民族解放、国家安宁、人民幸福本质上是一致的。我们要从红色法制精神中汲取内在动力,借鉴历史经验,精心做好平安江西这篇大文章,展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硕成果。树牢抓发展是政绩、保平安也是政绩的理念,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为“中国之治”贡献“江西之为”。要着力营造更安全的政治环境。政治安全是党和国家安全的生命线,是平安建设的头等大事。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深入推进维护政治安全体系建设。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经济金融、社会矛盾、个人极端事件等安全风险与政治安全问题交织叠加,坚决抑止风险蔓延。要着力营造更安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治是第一保障,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社会稳定的关联影响,从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着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防范综合机制,把全面排查的触角伸向敏感部位、神经末梢,不留死角、空当。扎实做好各类特定利益群体维稳工作,推动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形成处理涉稳突出问题合力,防止后遗症、并发症。要着力营造更安宁的生活环境。以民意为引领,以更优的平安“供给”回应老百姓的法治需求,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力遏制整治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活动,推动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加速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动态环境驾驭应对社会治安风险的能力。加强对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危爆化学物品等重点行业、公交地铁、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寄递物流等新业态的监管,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要着力营造更清朗的网络环境。统筹政法系统优势力量资源,建强覆盖省市县三级政法机关新媒体矩阵,发挥联动优势、集群效应,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落实政法“三同步”原则,完善政法舆情预警研判处置机制,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二)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的成功实践

      建设法治中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题中之义,这与红色法制建设探索的依法治国理政、实行人民民主、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等本质内涵是相通的。我们要以史为鉴,坚定红色法治信仰;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要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党领导实施依法治省战略,对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作出科学缜密的战略谋划、顶层设计。立足职能特点,对接抓好《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制度性规范性文件的落实,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的难点堵点痛点,破除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法治领域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深入贯彻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制约监督更加完善、有力;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执法司法跨部门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应用、智能强警,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要优化服务发展。坚持经济发展推进到哪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紧扣抓好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紧扣工业强省、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围绕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在项目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紧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保驾护航。

      (三)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质量和谐江西的成功实践

      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断,这与红色法制建设所追求的根本目标是完全相契合的。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六个江西”的奋斗目标,其中把建设和谐江西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和衡量标尺,作出周密部署。我们要坚定红色法制建设的崇高追求,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嘱托,找准定位、锚定目标,真正以高质量的和谐江西彰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展现政法担当。扭住破解民生难题这个切入点,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也是影响和谐的最大诱因。新时代要进一步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走好群众路线,面对面零距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筑好警民鱼水情深的“蓄水池”,善于在群众的“刺耳话”“牢骚话”里察隐忧、寻症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好事办实。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牵引,聚焦办证办照、交通出行、涉法涉诉信访等民生服务管理环节,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求既有硬度又有温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随意执法、多头执法、暗箱操作和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以清廉务实的模范行动惠及百姓、取信于民。大力消除重大民生立法盲点,聚焦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保障问题,以及新形势下萌发滋生新情况新变化的新兴领域,动态推进地方立法,促进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紧扣市域社会治理这个突破口,最大限度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主动适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格局,从政法工作职责特点出发,以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突破口,规定动作争一流,自选动作见新招,创造性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抓大不放小,严防因法律意识淡薄、弱势群体困顿、婚姻家庭冲突、妇女儿童遭侵、黄赌毒假不绝、社会心理失衡等引发严重后果,增强敏感性、治愈力。特别注重发扬和倡导基层首创精神,有机植入红色法治元素,大力促进“金牌调解”“民情恳谈”“说事拉理”等地方品牌开花结果,走出一条体现群众性、彰显江西特点的红色治理新路子。弹好整合各方资源这支协奏曲,最大限度汇聚全方位联动集成优势。依托联动平台,整合各行各业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集聚各方力量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情绪疏导、困难帮扶、应急处突等工作,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将红色法制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列为普法的“必修课”,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红色法制故事大创作”等系列活动,提升红色法治历史“鲜活”度和影响力。

      (四)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素质政法队伍的成功实践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观点,也是红色法制建设取得不凡成就的真谛要义。我们要学习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和法治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不怕困难牺牲、以顽强毅力闯出人民民主法治新路的开拓进取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强劲精神动力,凝聚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共识共为。注重开拓性创新性研究,弄清楚“为什么、怎么做”这一基本问题,深度挖掘红色法治基因的思想内涵,使之成为教育激励塑造时代新人的内生动力和持久动能。特别注重红色法制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密切结合,切实打造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精神高地,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坚定信仰、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突出素质能力建设。注重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继承先烈遗志,弘扬时代精神,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加强法官、检察官、警官入职前培训和在职同堂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把革命旧址变成“培训教室”、红色文物史料变成“培训教材”、革命前辈当作“最好老师”,推动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覆盖职业生涯的红色素能培训体系,促进法治领域人才辈出、担当作为。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用纪律规范约束干警一言一行,把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恪守“十个严禁”,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紧紧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厉行“治未病”,常破“心中贼”,保持纯洁性、先进性,树立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典范形象。

      来源:民主与法治